关于举办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次数:250


关于举办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在祖国70华诞来临之际,经研究,决定举办三明学院2019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三明学院委员会

协办: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研处、校友会

三创学院

承办: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

  1. 大赛要求

  1. 参赛形式和对象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

1.“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校在校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校在校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全校在校生,以创办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 参赛内容与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分为“互联网+”、乡村振兴战略、新业态发展等方向。实行分类、分组、分方向申报。

(1)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大赛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提交预赛报名材料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2.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注册登记地点在福建省内,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大赛规定、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自2019101日起,申报项目法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方可申报该赛事;开立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方可申报该赛事。已获得“创业之星”(标兵)奖项的不可申报,“创业之星”提名奖不重复授予。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大赛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作品要求

1.借助风险投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就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资本的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实施步骤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报名宣传工作(201910-11月上旬)

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和宣传。参赛作品以负责人所在学院名义申报,本次比赛接受团体和个人报名,团体参赛队伍不超过10名参赛者;个人参赛者将在11月中旬根据个人专业特长统一组织讨论进行组队。1120,各学院需将团体与个人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1149750247@qq.com379642264@qq.com

2.初赛(20191129日)

在报名组队工作完成后,各团队完成创业计划书写作。各学院1125前将创业计划书文本和作品申报书(附件2),以及作品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2份,A4纸打印)报送至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1129承办方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将组织初赛,确定复赛作品。

3.复赛(2019126日)

126日举行复赛。由专家评审组采用创业计划书评审和秘密答辩方式,确定决赛作品。

4.决赛(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举办决赛。进入决赛的团队报送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和作品申报书(各一式2份,A4纸打印)以及电子演示稿一份(PPT格式)。评审专家采用创业计划书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

、奖励措施

1.竞赛设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及优秀奖4项,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

2.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2020年举行的第十一届福建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一亮(老师)      联系电话:18005986065

朱梦涵(学生)      联系电话:15332526935

曾苏杭(学生)      联系电话:15159126332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挑战杯”为龙头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活动,选派专任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认真做好竞赛的相关工作。


附件:

1.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表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表(创业实践挑战赛

3.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表公益创业赛

4.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个人报名表

5.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书

6.三明学院2019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品汇总表




共青团三明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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