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要求、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2号)和《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5〕4号)要求,现就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我校拟立项建设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项,各二级学院申报额见附件1。
(二)我校拟推荐国家级项目24项,省级项目47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紧密联系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具有实用研究意义,更要有一定的前期基础和科学的方案、可行性分析,具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项目执行时间一般1-2年,申请者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2.申报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以我校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申请者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同一年度每个学生限负责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可在不同类型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的记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4.创业训练项目须由学生团队或工作室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由已注册公司的学生团队申报。优先扶持与专业相结合的创业团队,鼓励有创业教育培训和实训经历(如:SIYB、KAB和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等)的学生参与申报创业类项目。
5.同等条件下,跨学科、跨学院或跨年级合作项目优先。
6.学生申报项目参与度、立项项目数及结项数是学校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申报流程
(一)校级项目
1.2019年4月10日-2018年4月14日,各二级学院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填写《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进行预审,择优推荐项目。
2.各申报者将电子版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于4月15日16:00前发送至379642264@qq.com。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确定立项名单,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项目评选。
(二)国家级、省级项目
1.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4日,申报人员填写《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统一于4月14日16:00前提交至理工3-303秘书办公室。
2.各学院于4月15日16:00前统一将申报书和汇总表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业训练部(行政楼31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cxy203@126.com。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四、项目经费与结项要求
(一)校级项目: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按1000元/项资助,创业实践项目按3000元/项资助。在此基础上,各院结合专业特点和项目类别及实施方案,自行给予额外资助。
(二)国家级、省级项目:学校原则上按国家级10000元/项,省级5000元/项资助。
(三)各级各类项目结项要求见附件5。
附件:1.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名额表
2.《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评分表
5.各级各类项目结项要求
关于报送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院部通知).rar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