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791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促进教学相长,根据《三明学院课堂教学学生评价办法》(明学院教字〔200954号)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2019619- 621

(二)学生网上评教:2019621- 630

二、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开展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力争参评率达到100%。学生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步骤见附件1,学生网上评价步骤见附件2

(二)全校非毕业班学生必须进行评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

(三)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把学生评教工作作为检查本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加以实施,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评教质量。

(四)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五)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科研秘书、教务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附件:

1.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和开放说明

2.学生网上评教的步骤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9618

2


附件1: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和开放说明.doc

附件2:学生网上评教的步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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