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浏览次数:301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合学校《“课程建设年”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2020年度我校可参与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范围是:物理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生物工程类、经济管理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其它类。

(二)不在上述专业分类范围,但实际教学中确实需要建设的项目。

二、遴选原则和方式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优先考虑。

(二)注重“建设、应用、管理、共享”协同发展,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须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持续服务实验教学和专业发展,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公布。

三、申报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领会教育部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调研相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经验

)申报单位于9月12日前将“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整体进度安排的电子版发送至高怀宾平台邮箱。

)经学校论证后审批的校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附件1.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