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一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次数:1453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过程性评教的作用,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本学期的学生第一次网上评教工作于2021511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1511日(星期二)- 516日(星期日)

二、评教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流程

本次评教使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进行,评教操作说明步骤见附件。

四、评教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评教工作,严格操作,确保无误。

2. 各学院应做好评教的宣传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任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学校智慧教务系统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

3. 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4. 提交前确认评价信息,所有评价内容提交后无法修改。

5. 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秘书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可以进入三明学院智慧教务使用交流群反馈问题。

6.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诱导或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严禁他人代替评教。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办公楼411室)反映。

联系人:傅蓉芳  电话:18005986063

五、评教反馈

评教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管理员、任课教师可登录“三明学院智慧教务”查看评教结果。

 

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docx 

 

                                                          教务处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