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学校高教研究2021年度课题暨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浏览次数:75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地方一流应用大学创建工作,积极服务学校科学决策和教育教学实践,决定组织开展学校高教研究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暨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高教研究2021年度课题

(一)课题类别

课题设为招标课题(附件2)、常规课题(含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招标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项;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项,一般课题资助经费0.3万元/项。

(二)专题类别

本次课题分为综合专题、立德树人与课程思政专题、产教融合、校地共生、校企合作专题、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专题、教学质量与评估专题、师资队伍建设专题、学科专业与课程教材建设专题、实践教育专题、校友工作研究专题和自选课题十类,其中自选课题应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请申报者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背景、学院和区域特点选择研究主题。课题指南和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学校所有在职人员均可申报(初级职称人员申报需要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推荐)。申报者作为主持人限报1项,且不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作为参加者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不接受重复申报已立项的各级课题和未结项的本所课题在研者申报。

2.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

3.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均需标明:“三明学院高教研究2021年度课题”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

4.各学院推荐申报2项及以上,行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申报。课题申报立项情况将列入年底考核之中。

二、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由学校提供课题研究经费。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区)级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本次课题不单独组织申报,原则上在校高教研究2021年度申报课题中择优推荐,推荐限额以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工作实行“校-院”两级预审制暨电子材料经校院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审核。

(一)电子材料

1.申报者填写电子申报材料后(包括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全面审核电子材料后,于2021715日前通过办公平台统一发送至发规处孙小茜老师处,逾期不候。

(二)纸质材料

各单位电子材料经高教所审核通过后,全面审核纸质材料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高教所(行政楼508室)。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均需A4双面打印。

联系人:孙小茜;联系电话:18350888819

 

附件:明院高〔2021〕7号-关于组织申报学校高教研究2021年度课题暨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zip

              

 

三明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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