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
依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和《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20〕63号)规定,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领导、各系、教学科、学生科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的考核及组织协调。
三、申请转出条件及要求
1. 符合学校有关转出专业的规定。
2. 当申请人数超过转出计划数时,将对申请者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按排名顺序,自高到低确定转出学生资格。综合测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3. 拟申请转出学生须提交转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分别由班级辅导员、教学科研科和学院逐级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审议通过。拟转出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并将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对外公布,接受监督。
四、申请转入条件及要求
1. 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 申请者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 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年拟接收计划人数。
4. 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内容侧重对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五、学院转专业工作程序
1.转出学生申请。拟转出专业学生在学校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院提出转出专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所在院审批同意后,将转出专业申请表送交教务处。
2.转入学生审查和报送。教务处复核转入专业条件并将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的材料送交我院。转专业学生经学院复核符合条件后,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考核。学生最终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生志愿和各专业拟接收转入计划,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签字盖章后的审核结果和接收名单报送教务处批准。并将学校批准后的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转入学生管理
按照《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的规定和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计划及考核表
附件2: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计划及考核表
班级(标准名称) | 人数 | 拟转入人数 | 拟转出人数 | 接收条件 | 考核内容、方式、时间 |
21网络工程 | 97 | 3 | 10 | 理工科专业,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 考核时间:12月13日下午4:00 地点:科技楼 1403 考核方式:面试 |
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8 | 2 | 10 | 理工科专业,择优录取。 | 考核时间:12月15日下午2:40 地点:科技楼 1202 考核方式:综合素质测试(50%)+面试(50%) |
21物联网工程 | 99 | 0 | 10 | 理工科专业,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 考核时间:12月15日下午2:40 地点:科技楼 1403 考核方式:面试 |
21人工智能 | 97 | 3 | 10 | 理工科专业,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 考核时间:12月14日下午2:40 地点:科技楼 1403 考核方式:面试 |
2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 | 47 | 4 | 4 | 理工科专业,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 考核时间:12月15日下午2:40 地点:科技楼 1413 考核方式:面试 |
附件2: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班级 | |
所在学院 | | 专业 | | 联系 电话 | |
拟转入学院(一) | | 拟转入专业(一) | |
拟转入学院(二) | | 拟转入专业(二) | |
申请转 专业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家长意见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转出学院 党政联席会意见 |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接收学院 党政联席会意见 |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注:“拟转入专业”最多可填报两个,如无第二志愿意向,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