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良学风建设,彰显优秀学生榜样作用,形成激励全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勤奋读书、自强致胜,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发挥学风建设在育人强校中的引领作用,实现“育致用大才”培养目标,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三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年段、专业学生学年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10%者。该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出现不及格。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自觉完成校、院规定的各项任务。
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1)受校、院两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所在宿舍被认定为不达标宿舍;
(3)单科成绩不及格者(含通识选修课程);
(4)本学年请假时间超过学年总课时四分之一者,有旷课、休学、转学或转专业者;
(5)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学校规定或未按要求参加网络在线教学和“三明三康”自主学习等活动者;
(7)其他由学院评审小组认定的事项。
三、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1.按照全院在校学生数的10%(四舍五入)确定学院奖学金总名额。
2.奖学金共设两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2.5%,一次性奖励1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7.5%,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奖学金名额分配计算方法及步骤:
(1)年级名额分配:
根据年级学生总数占学院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计算,取各年级分配名额的整数部分进行首次分配,小数部分“化零为整”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①以各年级占比的小数部分由大到小进行第一顺位排序分配;②若小数部分一致,则以年级学生总数由多到少进行第二顺位排序分配;③若班级总数也一致,则由高年级至低年级进行第三顺位排序分配;
(2)各专业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学生总数占年级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计算,取各专业分配名额的整数部分进行首次分配,小数部分“化零为整”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①确保各专业至少有1个一等奖学金名额;②根据各年级学生综合积分排名由高到低进行二次分配。
四、评定办法和程序
参照《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积分评定细则》
五、综合积分总分算法
总分取两个学期综合积分的平均分。若有品行分+加奖分超过30分的情况者,则该专业所有同学的积分以30分积分/最高30积分*30进行换算。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纯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纯成绩再相同,则按加奖分由高到低排名。若分数均相同,则提交到信息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决定。
六、其他
1.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2019-2020学年毕业班评选推荐时间为2020年4月,非毕业班为2020年9月。学院根据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上一学年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按学年综合积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择优评定。毕业班奖学金考核评定以第一学期综合积分为基础进行评定,奖学金折半。
2.奖学金的评选依据“以院为主、学校复核”的办法进行评审推荐。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其成员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及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
3.学院评审小组对初评名单进行审查,审定后的名单及排名情况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公示名单及奖学金发放表报送至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班报送时间:4月24日;非毕业班报送时间:9月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公示,并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4.评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宁缺勿滥。学院对申报奖学金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所上报的各类奖学金评选人员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者,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
5.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奖学金(由计财处将奖学金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获奖证书(由学生处统一发放获奖证书)。
6.凡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立即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按《三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奖学金发放前因违纪受到校、院处分的,取消其获奖学金资格。
7. 本评审细则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
一、组长:
颜建军
二、成员:
杨文杰、李扬帆、温春勇、姜姗、余小宝、李倩倩、王雅昕、 各班级学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