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8号)和《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58号)规定,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领导、各系、教学科、学生科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的考核及组织协调。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入学已满一学期且处于非毕业学年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2.闽台合作项目学生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或转入国际课程项目专业;国际课程项目学生仅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非闽台合作项目或非国际课程项目学生可转入到闽台合作项目或国际课程项目专业;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因学校专业调整,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5.身体条件及学习成绩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6.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可以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处于毕业学年的;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4.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互转的;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6.受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8.普通专科升入普通本科、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入本科、从预科班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
(三)非一年级学生获批转专业后,应编到转入专业一年级学习。
四、转专业方案及考核办法
(一)转入计划
综合考虑转专业以及留级、重修等情况,我院各教学班人数已达正常教学上限,因此本学期不再接收转专业学生。
(二)转出计划
1.在不改变现有班级数的前提下,转出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级在校生数的25%以内。各专业具体转出学生数见表1。
2.当申请人数超过转出计划数时,将对申请者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按排名顺序,自高到低确定转出学生资格。综合测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3.拟申请转出学生须提交转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分别由班级辅导员、教学科研科和学院逐级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审议,并在本学院网站对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五、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计划及考核表
| 班级(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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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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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入人数
|
拟转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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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级网络空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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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0
|
6
|
| 2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0
|
0
|
20
|
| 25级物联网工程
|
197
|
0
|
20
|
| 25级人工智能
|
199
|
0
|
20
|
| 2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
|
51
|
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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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2: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