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8号)和《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58号)规定,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领导、各系、教学科、学生科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的考核及组织协调。
三、申请转出条件及要求
1. 符合学校有关转出专业的规定。
2. 当申请人数超过转出计划数时,将对申请者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按排名顺序,自高到低确定转出学生资格。综合测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3. 拟申请转出学生须提交转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分别由班级辅导员、教学科研科和学院逐级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审议,并在本学院网站对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处于毕业学年的;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4)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互转的;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6)受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8)普通专科升入普通本科、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入本科、从预科班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
四、转入计划
综合考虑转专业以及留级、重修等情况,我院各教学班人数已达正常教学上限,因此本学期不再接收转专业学生。
五、学院转专业工作程序
1.转出学生申请。拟转出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院提出转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所在院审批同意后,将转出专业申请表送交教务处。
2.转入学生审查和报送。教务处复核转入专业条件并将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的材料送交我院。转专业学生经学院复核符合条件后,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考核。学生最终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生志愿和各专业拟接收转入计划,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报送教务处。
六、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计划及考核表
附件2: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三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计划及考核表
班级
|
人数
|
2024-2025-1学期转出人数
|
拟接收人数
|
拟转出人数
|
24级网络空间安全
|
99
|
0
|
0
|
6
|
2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3
|
0
|
0
|
6
|
24物联网工程
|
98
|
4
|
0
|
5
|
24人工智能
|
100
|
0
|
0
|
5
|
24数学与应用数学(师)
|
98
|
0
|
0
|
4
|
附件1:附件2 转专业申请表